医疗洗涤消毒供应中心,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洁净手术衣、手术盖单等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对清洗手术硬器械(金属、橡胶、塑胶、高分子材料及其他硬质材料制造的手术器械、硬式内镜等)、清洗软器械(可阻水、阻菌、透气的手术衣、手术盖单等,可穿戴、折叠的具有双向防护功能的符合手术器械分类目录的感染控制器械,不含普通医用纺织品)、清洗软式内镜应配置的基本设备作了规定。
医用纺织品(包括医院用新品及洗涤后循环共用纺织品)在患者住院治疗过程中被广泛使用,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标准化洗涤必不可少,以下标准适用于医院布草洗涤部门及为医院提供布草洗涤的洗涤和消毒服务机构。
1.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2.GB 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3.SB/T 10624—2011《洗染业服务质量要求》
4.GB/T 35744-2017《公用纺织品清洗质量要求》5.EN14065:2002《医院布草洗涤标准》
6.YY/T0506 1-7 《病人、医务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
7.WS 301.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部分:管理规范》
8.WS 301.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9.WS 301.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10.国卫办医发【20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