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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卫生、医保等各方面的政策的推动下,特别是在疫情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医院积极的开展了互联网诊疗或互联网医院服务。但是互联网医院毕竟是新生事物,很多的医院对互联网诊疗工作仍然处于探索的阶段,经过调研发现,医院在互联网诊疗前期的准备工作中还是存在不少的问题的。
1、针对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的判定模糊。
有些医院在执行中很明确的将“高糖冠脑”(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作为了常见病、慢性病,而有的医院并没有对常见病和慢性病的范围做出清晰的规定,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交给科室或者医生去判断,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
另外,关于是否将在其他实体医疗机构就诊过的患者也纳入复诊的范围、以及复诊时限的要求,都应该在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
2、部分诊疗业务缺乏清晰的可操作流程或者流程不合理。
互联网诊疗流程中不合理的情况时有存在,比如:让患者在挂号前需要自行判断是否复诊,医师在接诊的时候再判断一次是否复诊。这样的流程设置显然不太合理,如果医生判断患者不符合复诊的要求,就会涉及退号、退费等操作,这无疑给双方都带来了困扰;还比如,医师开具处方后,没有经过药师的人工审核,就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此外,有些医师排班制度,可能也设置的不够合理等。
3、第三方协议签订日期缺乏、有关责权利不明确。
医院在开展互联网诊疗第三方协议签订中的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缺乏协议双方签字或者签订日期,这就是一个无效的协议;二是协议中关于医疗服务、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责权利描述不是很具体,*后导致责任没有归属;三是与互联网诊疗活动中涉及的有关服务企业的协议缺乏,比如药品配送企业等等。
4、制度文件制订的主体部门及规范性等存在问题。
互联网诊疗的有关医疗管理和****的制度,应当由医疗业务部门牵头、信息部门配合制订,而有的医院则交给信息中心牵头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结果制订出的制度与实际需求不是很匹配。
有的制度前后不一致、不衔接。比如复诊判定时间前后不一致;受诊人群规定的前后冲突等等。
有的医院甚至直接将线下制度直接“搬到”线上,并没有认真根据线上业务特点进行完善。这显然是不对的,因为很多的线下制度在线上根本就用不上,而很多线上的区域有没有明确的制度,这样就会导致互联网医院运行中出现越来越多的麻烦,*后还找不到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