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
基本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企业章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报告,内容涵盖企业基本情况、借用外债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以及外债的规模、期限、利率、用途、还款计划等
财务相关材料:
经审计的近三年及近一期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如有)的近三年及近一期财务报告
项目相关材料(若外债用于特定项目):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立项批复文件
投资合同或意向书
项目的其他支持性文件
外债相关材料:
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包括外文合同及中文翻译件)
资金用途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过往中长期外债获批文件及相应额度使用情况说明(若有过往外债记录)
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如有承销机构参与)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如有需要)
担保文件(如有),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以及担保人的相关资料
二、网上申报
企业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并填写相关信息表单。
三、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登记完成后,企业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受理窗口。提交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且申请材料需要与线上申报的内容保持一致。
四、备案审核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不合格的会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
复审与受理:承办司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重点审查企业的资质、外债用途的合理性、风险防控措施等。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核与反馈: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如3个月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若企业的备案申请获得批准,相关部门将出具备案证明,如《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若未通过,会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改进建议。
五、取得备案证明
企业收到备案登记证明后,应妥善保管,并按照备案要求使用外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