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使用后的医用织物,应根据织物的对象、污染性质、污染程度的不同分期分批进行洗涤。具体为:新生儿、婴儿使用后的重复使用织物应专机洗涤,不应与其他医用织物混洗;手术室专用的织物(如手术衣、手术铺单等)宜单独洗涤;布巾、地巾宜进行单独清洗(消毒)。
医用织物宜选择热洗涤方法。感染性织物不宜手工洗涤,应采用专机洗涤,并热洗涤方法,有条件的宜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医用织物与非医用织物不得混洗;专机洗涤设备有相应标识。
对医用织物消毒处理的原则与要求
使用后的脏污织物采用热洗涤方法时可不作化学消毒处理。机械洗涤消毒时可采用洗涤与消毒进行的程序。
对不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宜在预洗环节进行消毒处理。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感染性织物的,应在密闭状态下直接投入洗涤设备内。被朊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或其他有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以及多重耐药菌感染/ 定植患者使用后的感染性织物,若需重复使用应先消毒后洗涤。